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赋码查询和数据库都来自于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该网站附属于中信21世纪(中国)科技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该公司是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以下简称中信21)。中信21是一家香港上市企业,在其公司简介中,称该集团为综合信息及内容服务供给商,其重要业务包含电讯及信息增值服务、供给中国产品德量电子监管网、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
2008年,中信21曾与国家质检总局结合推出食品电子监管码。北京四家防伪企业以涉嫌行政垄断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方以为,国家质检总局用行政命令的方法强迫企业交费参加电子监管网。
食品电子监管码以失败告终。但其后中信21与国家药监局推出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却按部就班推行,逐渐由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扩大到国家基础药物,并将要推广到整个药物。
曾经代理防伪企业诉国家质检总局的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接收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药监局让电子监管网进行电子监管,有没有进行科学论证,有没有进行招投标?国家药监局替中信21世纪强行推广,合感性和非法性值得怀疑。
刘云说,愿望有关部门能从毒胶囊事情中看到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缺陷,推出真正有益于监管的政策。
王毅以为,打假是政府的责任,企业只有守法经营、按规征税就行了,如今打假的费用全要正规厂家承当,这不合理。“最重要的还是药品的质量,狠抓GMP(药品消费质量治理标准)和消费,才是处理药品德量问题的关键。”